焦作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招生就业处 449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学习、宣传指导及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附件1),积极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请各学院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我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其中:

毕业年度毕业生是指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我校毕业年度(即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31日)毕业生。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毕业生(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三、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3月底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比对。(附件2学生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  ,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4月15日前,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学生申报信息将与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重点比对困难资质是否属实。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信息,将用户系统将按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的免予上传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三)学校集中初审、公示。415日—4月底,学校通过系统进行初审。重点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不收取纸质材料。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学校行政公章予以最终确认。

学校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学院通知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式3份),学校报送至市人社部门。

(四)人社部门审核、公示。5月15日前,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公示。

(五)及时拨付资金。5月底前,财政部门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实现资金直补到人,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焦作大学监督举报电话 :0391—2989966


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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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pdf
附件【学生申报系统用户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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